這個問題應會被問到我退休,可能還沒有翻頁。我知道你被裁定戒治而不開心,因緣不俱足,我說什麼都沒有用。我無需辯明什麼,一切如是。

1.你是不是忘記告訴我什麼是「有效」:「老師,從戒治所出去的,還不都進來」,意思是「只要再犯就是無效」。那麼所有的醫院診所都可以關門了,同樣病我們不會生第二次嗎?感冒不就是?慢性病也是同一問題重複就醫。我問你怎麼做才會有效?其實你回答不出來。

2.你是不是忘記了「其實我(及其他人)也不苯」:你想到的戒治所的問題,難道我就想不到嗎?難道我就想不到有更好的辦去嗎?還有其他的專業人員,都已經在這地方待了10幾20幾年,面對你們成千上百個吸毒者,難道就沒有一個人想到你想到的問題?沒有想得比你多?

3.你是不是忘記你為什麼會來戒治所:就是吸毒,不是嗎?每當我問你「要怎麼戒毒」,你總回答「看自己」,現在吸了毒就說「戒治無效」。既然戒毒看自己,那麼為何吸了毒就不說「看自己無效」。其實,你被關一點都沒有冤枉你。

4.你是不是忘記了你的過去:每當要你想想為何(過去)吸毒,你總回答「我現開始不會再吸了」,再問下去就會被你冠上「不相信你」、「貼標籤」,「老師應要給人溫暖」等罪名,是你在貼我標籤。你要知道,人的行為都有一致性,過去會做的,未來也會再做,除非你有拿出一些東西(證據)來證明你已經不一樣。舉例,你到銀行借錢,你覺得行員會接受你說「之前沒有還錢已經過去了,現在我會還錢了」而借你錢嗎?除非把舊債還了,並且拿出有價值的抵押品。

5.你是不是忘記了「不關你,你還在吸毒」:戒治有沒有效,該怎麼做,大家可以集思廣議,精益求精。至少,我可以確定的是,來勒戒及戒治期間,你沒有毒可以吸。

6.最後,連自己是誰也忘了:我們都是人,不是神。可是你聽不下別人與你不一樣的意見與看法,你認為你想的、你說的都是對的。

我非單指特定人,也非說每一位戒治收容人都是如此,只是依個人臨床經驗,所歸納起來幾點收容人的執著。我知道這是我們治療者或輔導人員與他們工作的議題,也是我們的日常。戒治有沒有用不是重點,而是想想今天為何會在這裡,以及如何才能不要再進來。如我一開始所言,會不會從執迷中覺悟,需要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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