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上癮
我們或多或少喜歡某些東西,或習慣做某些事
這算不算上癮?我不認為是
我們要把興趣、喜好與上癮區分開來,雖然它們有些相同之處
直接體驗或另有所圖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就是樂趣的來源就是做事情的本身,以喝咖啡為例
因為喜歡品嘗各種咖啡的風味而喝咖啡,就是直接體驗,我們可歸類為興趣
如果是為了提神而喝咖啡,咖啡風味的差異並不重要,就是另有所圖,與癮較有關聯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這是區別是否為成癮的主要因素之一,這是什麼意思
不管是我們的興趣,或習慣做的事情,都會量力而為
例如,如果不是很有錢,不會買藍寶堅尼來玩車
「明知超出預算、傷害身體,甚至法律問題,都無法停下」才叫成癮行為
一定要戒嗎
違法就強迫你戒,不違法就自己看著辦
簡單來說,稱之為毒品就是違法,國家用法律強制力要你戒毒
毒品分4級,吸食1、2級要被關,3、4級不用被關
持續才是王道
戒癮不難,時間長短的差別而已
重點在於能持續戒癮狀態多久,越久越好
破戒也沒有關係,再重回戒癮狀態就好
「成癮=>戒癮=>破戒=>再戒=>破戒=>再戒⋯⋯」是條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