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名藥癮個案即將出所。
戒治所完成評估。
心理師完成復發預防。
社工整理家庭與工作需求。
醫療端也有後續治療資源。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可以追蹤。
表面上看起來,資源全部存在。
可是個案出所兩週後:
沒有去醫院。
電話沒有接。
工作沒有開始。
又回到原來的朋友旁邊。
問題出在哪裡?
可能不是「沒有資源」。
而是:
Service exists, but continuity fails.
假設一名藥癮個案即將出所。
戒治所完成評估。
心理師完成復發預防。
社工整理家庭與工作需求。
醫療端也有後續治療資源。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可以追蹤。
表面上看起來,資源全部存在。
可是個案出所兩週後:
沒有去醫院。
電話沒有接。
工作沒有開始。
又回到原來的朋友旁邊。
問題出在哪裡?
可能不是「沒有資源」。
而是:
Service exists, but continuity fails.
如果都是安非他命使用障礙,為什麼在緩起訴附戒癮治療、監所與出監後社區治療中,臨床工作的重點可能不同?
常見的回答是:
「因為法律身分不一樣。」
這沒有錯,但還不夠深入。
更重要的是:
不同司法情境會改變行為受到外在控制的程度,也因此改變當下最重要的Recovery Task。
所以真正改變的,未必是治療技術本身,而是這些技術此刻要完成什麼功能。
「他在裡面已經半年沒有碰毒品了。」
「最近表現很好,也沒有違規。」
「課程都有參加,情緒也很穩定。」
在監所成癮處遇中,這些都是重要的正向訊號。
但如果再往前問一步:
這些表現,可以告訴我們他出所後的Recovery已經穩定到什麼程度?
答案恐怕沒有表面上那麼簡單。
成癮治療有一個很容易被忽略的問題:
一個人在高度結構化的制度中表現穩定,是否代表他回到真實生活之後,也有能力維持相同的穩定?
在監所、強制性處遇或其他受到高度規範的環境裡,個案可能數月沒有使用毒品、生活規律、按時參加課程、情緒相對穩定,也沒有明顯違規。從處遇紀錄來看,這似乎是一段相當成功的改變歷程。
然而,其中有多少穩定來自個案自己的能力,又有多少來自環境替他完成了風險管理?
這是理解「從監所到社區」最重要的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