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型以案例公式 (case formulation) 的 五 P 模型為核心,結合證據導向評估 (EBA) 與「風險-需求-回應」(RNR) 原則來統整監禁內治療與社區復歸照護。模型涵蓋監內、出監前、出監後 0–3 個月、出監後 3–12 個月等階段,並以四級復發風險分流為基礎,為不同風險等級的個案提供適切的介入強度與追蹤頻率。模型強調臨床實務操作性,每個決策節點均明確界定資訊提供者、判斷形成者、決策拍板者與對應行動方案,確保團隊各司其職。以下將詳細說明模型內容。
理論基礎:個案概念化與動態風險評估
「個案概念化」(case formulation)是本模型的理論基礎,它強調以個別化方式綜合分析個案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因素,並隨治療進展動態調整對復發風險的評估。透過系統性的個案概念化,臨床團隊能蒐集豐富資訊,了解導致個案物質使用的起因、誘因、維持因素以及保護因素(即所謂“五個P”:現行問題、易感因素、誘發因素、維持因素、保護因素)。這種全人觀點使治療人員能從多角度剖析成癮問題的複雜性,並據此制定針對個體需求的介入策略。重要的是,此概念化過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個案狀況的改變持續更新,強調動態風險評估和彈性調整治療計畫,以即時因應復發風險的升降。個案概念化為團隊提供共同語言,讓不同專業能在同一框架下討論個案,確保評估與決策過程以個案為中心並具有理論一致性。
專業指引:從行為跡象還原真實心理動態
1. 導論:將「拒絕」視為關鍵臨床資訊
在高度安全管理的矯正環境中,受刑人拒絕配合評估(如拒絕填寫自述量表、拒絕安全計畫)往往被一線人員視為溝通的終點。然而,從臨床風險管理的視角來看,「拒絕」本身即是最高價值的臨床數據。當個案封鎖了「主觀敘說」的管道,心理師的職能必須從「臨床合作者」轉化為「行為偵查」。
不配合行為通常呈現三種核心樣態:拒絕簽署法律性質文件、拒絕針對風險議題進行實質對話、以及拒絕參與自我保護計畫。當語言失去效力時,評估重心應立即轉向側接資訊 (Lateral Information) 的整合。臨床心理師必須系統性地彙整來自戒護人員的觀察、同儕及友的反饋、以及家庭聯繫紀錄(如見面談話、書信往來紀錄)等外部資料,藉此還原個案在偽裝背後的真實心理動態。
1. 導論:家庭支持在矯正環境中的戰略地位
在封閉且高度管制的矯正環境中,收容人長期與社會隔離,極易陷入深層的孤立感與無望感(Hopelessness),這是引發自殺行為的高風險核心。根據《矯正機關收容人自殺防治處遇計畫 2.0》,家庭支持絕非僅是感化教育的點綴,而是收容人最關鍵的「心理保護因子」。
三級預防模式與風險分流概念
《矯正機關收容人自殺防治處遇計畫2.0》採取公共衛生的「三級預防」架構,強調建立完整照護模式,以適時提供不同級別的預防措施。在實務工作中必需引入風險分流(Risk Triage)的概念,透過篩檢和專業評估將收容人依自殺風險高低分類,才能給予對應的處遇:
【少年問心理師】
最近我的少年個案因為涉及詐騙案擔任車手被逮捕,因為親生父母對孩子負連帶保護責任,而需賠償被害者幾佰萬元。少年問我可不可以與父母斷絕關係,這樣就不用讓父母賠?或者等我成年後,這筆錢是否就可以自己賠就好?
當然不行,我大致是這樣回他:
「我能了解你的心情,因為你不想造成父母的負擔,打算自己負責那幾百萬的賠償金。但我必須告訴你,在法律上,我們沒辦法宣告斷絕親子關係。只要你犯案時還沒滿 18 歲,爸媽就必須為你的行為負起連帶的賠償責任。這筆債務不會因為你成年後就自動變成你一個人的,它是一個已經造成的法律結果。」
「我覺得來談談怎麼『面對』比較實際。如果你真的想保護爸媽,現在最該做的不是推開他們,而是配合輔導計畫、穩定在校表現或工作,不讓風險因子繼續擴大。這筆錢雖然大,但我們可以跟爸媽商量,未來你工作後如何分擔這筆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