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強制戒治制度已建立調適期、心理輔導期及社會適應期三階段處遇,並依法要求個別階段處遇計畫與多專業評估。然而,完成戒治成效評估,是否代表個案已經具備長期復元的能力?本文從 Individual Treatment Plan 與 Longitudinal Recovery Plan 的差異出發,分析現行強制戒治制度的復元導向基礎及其功能界線,並探討如何透過共同個案概念化、Inreach 與復元轉銜,將戒治期間累積的專業成果延續至社區生活。
觀察勒戒的核心任務,是在法定期間內研判施用毒品者有無繼續施用傾向,作為司法機關後續處分的依據。然而,司法處分評估是否足以反映個案的成癮問題與復元需求?本文從 Disposition Assessment(處分評估)與 Recovery Assessment(復元評估)的差異出發,探討觀察勒戒在兩個月期限內的制度功能與限制,以及如何透過快速復元需求篩檢與 Inreach,提前辨識醫療、心理及社區支持需求,為後續復元轉銜建立入口。
臺灣已有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地方毒防中心及戒癮醫療等服務機制,但完成出所通知與轉介,是否代表藥癮者的復元歷程已經獲得接續?本文從 Notification、Referral、Warm Handoff 與 Inreach 的差異出發,探討如何讓下一階段服務在個案出所以前開始,從行政上的出所轉介走向具有照護連續性的復元轉銜。
前七篇一路談下來,我們其實一直在回答同一個問題:
當一個藥癮者從司法、矯正、醫療一路走回社區,怎麼做,才能讓他的Recovery不因為換了一個制度就重新開始?
我們先看到,臺灣並不是沒有服務。
我們有司法處遇、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緩起訴附戒癮治療、監獄科學實證個別化處遇、藥癮醫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社區復健、就業與家庭支持。
真正的問題是:
這些服務能不能形成一條連續的Recovery Journey?
這也是TIARP——Taiwan Integrated Addiction Recovery Platform,臺灣藥癮復元整合照護平台——真正要處理的問題。
前一篇〈共同評估不是大家做同一份評估〉中,我們提出了TIARP的共享臨床邏輯:
Shared Assessment→ Shared Formulation→ Shared Recovery Plan→ Role-based Intervention
不同專業不需要做相同的事情,但需要知道:
我們正在理解同一個人,
朝向同一個Recovery Goal,
並且在各自的位置完成不同任務。
問題是:誰來維持這套共同理解?
前一篇〈從轉介到 Warm Handoff〉談的是:
如何讓前一個系統在放手以前,確認下一個系統已經接住。
但即使完成了Inreach、Warm Handoff與服務銜接,仍然可能發生另一種形式的斷裂。
監所心理師認為,個案最大的問題是情緒調節與復發風險。
精神科醫師認為,需要先處理ADHD、憂鬱或其他精神共病。
毒防中心個管看到的是沒有工作、家庭衝突與居住不穩定。
社工關心的是家庭功能與資源缺口。
就業服務系統則把重點放在工作技能與職涯安排。
每一個專業看到的可能都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