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青少年會成為詐騙集團的車手?原因可能不只是想賺快錢。青少年對立即報酬的期待、朋友的邀請、金錢需求、對犯罪責任的理解,以及接觸詐騙工作的機會,都可能影響他們的決定。
本文從心理學與少年犯罪研究出發,探討孩子參與詐騙的多重風險,也提供家長辨識可疑工作、與孩子溝通及尋求協助的實際方向。理解孩子的處境,不代表免除責任,而是為了找出預防與改變的可能。
當新聞報導有青少年擔任詐騙車手,許多人的第一個反應是:「年紀這麼小,怎麼會去騙別人的錢?」也有人認為是孩子貪錢、交錯朋友,或家長沒有管好。
詐騙造成的財產與心理傷害必須正視,參與犯罪也需要承擔責任。但若只用「貪心」解釋,恐怕無法回答更重要的問題:一個孩子是怎麼接觸到詐騙工作,又為什麼在某個時刻選擇答應?
從心理學及少年犯罪研究來看,青少年發展、同儕關係、金錢需求、對責任的理解,以及實際接觸犯罪的機會,都可能與這段過程有關。它們不是一套能預測「誰會犯罪」的公式,而是幫助家長理解與預防的不同切入點。
一、詐騙車手:從一則工作邀請開始?
想像一名高中生收到朋友訊息:「有個打工,只要去領錢、送東西,一趟就有報酬。」朋友說自己做過,沒有出問題。孩子想賺錢,卻也覺得工作內容說不太清楚。
有人會立刻拒絕;有人選擇相信朋友;也有人知道事情可疑,仍決定冒險。這是用來說明決策的虛構情境,並非真實個案。
所謂詐騙「車手」,通常是替犯罪集團提款、收款或轉交款項的人。招募可能以兼職、代收款項等名義出現,但不同少年的情況差很多:有人遭到欺騙,有人明知違法仍參與,也可能有人在加入後受到威脅。因此,理解參與經過,必須先釐清事實,而不是預設每個孩子都出於相同動機。
二、為什麼眼前的報酬,會蓋過未來的風險?
青春期逐漸希望經濟自主,對獎賞和同儕眼光也可能特別敏感。發展心理學研究發現,在部分情境中,青少年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立即報酬及同儕影響;與長期規劃、自我調節相關的能力則仍在發展。[1][2]
但這不代表青少年沒有判斷能力,或涉詐都是一時衝動。有些人經過盤算,卻低估被查獲、被控制或傷害他人的後果;有人則確實不知道工作的真實性質。
對家長而言,「你怎麼沒想後果?」往往不如一起拆解邀請:「對方為什麼願意付這麼多錢?你實際要做什麼?如果出事,誰會負責?」重要的是讓孩子練習在報酬很誘人時,仍能停下來查證。
三、朋友介紹,為什麼有時更難拒絕?
青少年重視友誼、歸屬感與同儕肯定,是正常的發展現象。實驗研究發現,朋友在場可能提高青少年的冒險決策;犯罪研究也發現,接觸有偏差行為的同儕與少年犯罪存在關聯。[2][3]
因此,「朋友說沒問題」可能讓原本會被懷疑的工作看起來比較可信。有些孩子還可能擔心拒絕會失去友誼或被取笑。不過,不能因此認定所有涉案少年都是被朋友帶壞;有人只是透過熟人取得資訊,仍自行決定參與。
家長不必把孩子所有朋友都當成風險,而應關心:「如果朋友要求你做不想做的事,你怎麼拒絕?」能信任朋友,也能保留自己的界線,是需要練習的能力。
四、金錢需求背後,還可能有什麼?
想賺錢未必只是想買東西。對一些孩子,收入代表獨立;對另一些人,可能是想分擔家計、追上同儕生活,或證明自己有能力。
臺灣一項結合少年輔導資料與11名涉案少年訪談的研究,描述了部分受訪者在金錢、自我價值、學校連結與同儕環境上的經驗。[4] 但小樣本訪談不能證明所有少年都因自卑或家庭困難而當車手,更不能把單親、隔代教養或經濟困難視為犯罪原因。
與其急著評價孩子「愛慕虛榮」,不如問:「你最近為什麼這麼想賺錢?這份工作最吸引你的是什麼?」了解實際需求後,才比較能討論合法打工、職涯探索或必要的經濟支持。
五、「我只是領錢」:怎麼看見被害人的損失?
詐騙集團經常把犯罪拆成許多工作。有些參與者可能只看到自己「取款」的任務,便說:「我沒有打電話騙人,只是幫忙領錢。」
犯罪學的「中立化」理論指出,人可能藉由淡化傷害或轉移責任,降低對自身行為的不安。[5] 不過,這只是理解部分說法的理論工具;有人可能確實不知情,有人也可能在事後為自己辯解,不能單憑一句話判斷心理狀態。
家長可以引導孩子把分工接回完整事件:「這筆錢原本是誰的?對方可能因此失去什麼?如果每個人都說自己只做一小部分,傷害就不存在了嗎?」理解責任與同理被害人,應該一起進行。
六、為什麼還需要看見環境與招募者?
孩子是否接觸詐騙,不只與個人決策有關,也與網路徵才、熟人引介、學校及家庭支持,以及其他可行的工作機會有關。少年犯罪的大型研究回顧顯示,家庭互動、學校環境、同儕壓力與犯罪行為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關聯,不能簡化為單一原因。[6]
有些招募者會隱瞞工作性質;有些則用高報酬、輕鬆工作或「未成年不會怎樣」等說法降低警覺。當少年已經參與,還可能擔心法律責任或遭受威脅,不敢向家人求助。
家庭支持不是保證孩子不犯錯,而是讓孩子在懷疑工作不對勁、想退出或遇到危險時,知道可以找誰討論。
七、家長發現警訊時,怎麼做?
孩子重視隱私、常用通訊軟體、想要打工,都不等於涉案。更值得查證的是與工作相關的具體異常:突然有說不清來源的收入;被要求交出提款卡、密碼或帳戶;替陌生人提領或轉交不明款項;工作內容、雇主身分與報酬方式反覆說不清楚。[7]
若孩子出現恐懼、遭威脅或表示不能退出,應先確認人身安全。此時不要自行找招募者對質。
可以先用三個步驟處理:
先了解:「誰介紹的?對方交代了什麼?你有沒有覺得哪裡不對?」
**再查證:**保留對話、徵才資訊和轉帳紀錄,別再交出帳戶資料或替他人收送不明款項。
**必要時求助:**有可疑邀請可撥165諮詢;若已涉案、交出帳戶或收取款項,應儘速聯繫警方與適當的法律專業人員,並視情況通知金融機構。撥165諮詢不等於完成報案;遇到立即人身危險請撥110。[7][8]
孩子若已經犯錯,家長仍可以同時做到兩件事:要求他面對行為後果,以及協助他找到安全、合法的下一步。
八、理解,不等於替犯罪找藉口
「孩子為什麼會當車手?」沒有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答案。
有的孩子追求報酬,有的相信朋友,有的低估後果;也有人遭到欺騙或脅迫。這些因素可能交互作用,但不能直接當成個別孩子犯罪的診斷或預測。
理解行為的形成過程,不是淡化被害人的傷害,也不是免除涉案責任。它是為了找出可以介入的時刻:當孩子遇到可疑邀請,能否查證?當朋友施壓,能否拒絕?當事情已經失控,是否還有人願意協助他安全求助?
預防少年參與詐騙,除了清楚的法律界線,也需要讓孩子有能力辨識風險、看見其他選擇,並相信遇到困難時能夠開口。
參考文獻與延伸閱讀
[1] Steinberg, L. (2008). A social neuroscience perspective on adolescent risk-taking. Developmental Review, 28(1), 78–106. https://doi.org/10.1016/j.dr.2007.08.002
[2] Gardner, M., & Steinberg, L. (2005). Peer influence on risk taking, risk preference, and risky decision making in adolescence and adulthood: An experimental study.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41(4), 625–635. https://doi.org/10.1037/0012-1649.41.4.625
[3] Holt, T. J., Cross, C., Brewer, R., Cale, J., Logos, K., & Goldsmith, A. (2026). Assessing the correlates of online fraud offending among juveniles. Crime & Delinquency, 72(6–7), 1901–1921. 2024年11月25日線上首刊。https://doi.org/10.1177/00111287241301006
[4] 曾錦緯、卓慧(2020)。《少年詐欺車手犯罪原因之探究:以新北市為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5] Sykes, G. M., & Matza, D. (1957). Techniques of neutralization: A theory of delinquenc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22(6), 664–670. https://doi.org/10.2307/2089195
[6] Ayano, G., et al. (2024). Risk and protective factors of youth crime: An umbrella review of systematic reviews and meta-analyses.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113, 102479. https://doi.org/10.1016/j.cpr.2024.102479
[7] 內政部警政署(2025)。〈警惕假求職陷阱,小心誤入詐騙集團圈套〉。
[8]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無日期)。〈報案、諮詢及檢舉〉。
**研究閱讀提醒:**以上文獻包含一般發展心理學研究、少年犯罪研究及直接涉及詐欺行為的研究。不同研究的對象、方法及可推論範圍並不相同,不能將其中的相關因素直接當成臺灣少年擔任車手的確定原因。
本文為一般心理教育內容,不取代個別心理評估、法律諮詢或危機處理。文中的假設情境並非真實個案。
文獻查核日期: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