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atured

臨床風險評估方案:針對不配合評估之高風險受刑人的行為分析與處置流程

專業指引:從行為跡象還原真實心理動態

1. 導論:將「拒絕」視為關鍵臨床資訊

在高度安全管理的矯正環境中,受刑人拒絕配合評估(如拒絕填寫自述量表、拒絕安全計畫)往往被一線人員視為溝通的終點。然而,從臨床風險管理的視角來看,「拒絕」本身即是最高價值的臨床數據。當個案封鎖了「主觀敘說」的管道,心理師的職能必須從「臨床合作者」轉化為「行為偵查」。

不配合行為通常呈現三種核心樣態:拒絕簽署法律性質文件、拒絕針對風險議題進行實質對話、以及拒絕參與自我保護計畫。當語言失去效力時,評估重心應立即轉向側接資訊 (Lateral Information) 的整合。臨床心理師必須系統性地彙整來自戒護人員的觀察、同儕及友的反饋、以及家庭聯繫紀錄(如見面談話、書信往來紀錄)等外部資料,藉此還原個案在偽裝背後的真實心理動態。

2. 動機辨識架構:區辨「絕望感」與「工具性操弄」

精準辨識拒絕動機,決定了機關資源配置的優先順序。若將求死意圖誤判為操弄,將導致不可挽回的生命損失;反之,若過度回應操弄行為,則會弱化矯正紀律。

評估維度絕望的拒絕 (高真實風險)操弄的拒絕 (工具性風險)
情緒溫度 情緒麻木、深沈悲傷、無助感 憤怒、激動、帶有攻擊性或防衛性
關注焦點 內在痛苦、活著無意義、徹底放棄 外在待遇、條件交換、對環境的控制
典型語句 「做什麼都沒用了」、「隨便你們」 「不讓我調房,我就不配合」
行為特徵 退縮、沈默、對未來無任何訴求 具威脅性、帶有情緒渲染意味

臨床決策路徑 (Clinical Decision Path)

路徑 A(絕望型)

重點在於「心理支持與外部連結」。此類個案對生命已無留戀,應優先動員親情支持(如安排家屬接見)來喚起生存動力,並單方面制定嚴密的監控建議。

路徑 B(操弄型)

重點在於「行為設限與環境控制」。專業人員必須堅持「安全不容妥協」的底線,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不對其挑釁條件做出實質讓步,重點轉向情緒引導。

3. 行為趨避與功能分析 (Functional Analysis)

行為不會在真空發生,必須透過分析行為的「前事」(Antecedents)與「後果」(Consequences)來還原風險真相。

前事分析 (Antecedents):

具名確誘因:拒絕行為發生在遭受處置、特定要求被拒或人際衝突之後,通常暗示行為具有工具性(想透過威脅獲得補償)。

無誘因觸發:拒絕行為無明顯外部誘因,或在夜深人靜時獨自思考後產生,通常代表內在求死意圖已趨於成熟。

後果強化機制 (Consequences):

檢視個案過去是否曾透過自傷或拒絕配合而獲得「強化」(如:獲得關注、暫緩違規處置、如願被送往病舍)。若存在此模式,個案可能正在重複使用此適應不良的策略。

4. 非語言線索與日常生活功能評估

當個案在諮商室中偽裝時,生理指標與生活細節是最後的防線。心理師必須透過非語言指標,偵測個案是否正處於預謀性的自殺企圖中。

  • 生理與社交警訊:密切關注睡眠食慾劇變(失眠或暴食)、外表不修邊幅(不盥洗、不整理床舖)、社交退縮與興趣喪失。
  • 真偽辨識原則:評估「人前戲劇化」與「人後作息」的落差。若個案在無人注意時飲食如常,則操弄特質較高;若在無人注視下仍呈現高度憂鬱與失能,則風險極大。
  • 替代性表達工具:對於拒絕語言溝通的個案,應嘗試提供繪畫或寫日記等非口語管道,觀察其創作內容是否隱含死亡意象。
  • 致命性指標:觀察是否有「告別行動」(如整理遺物、分送心愛物品)或「具體準備」(如觀察監視死角、藏匿工具)。

5. 人格特質導向的特殊風險評估:以邊緣型人格 (BPD) 為核心

邊緣型人格受刑人的風險極具波動性。此類個案常將自殺視為一種「溝通工具」,但其死亡風險最高之處在於「衝動控制 (Impulse Control) 失調」

  • 「弄假成真」的失控風險:即使初衷可能是挑釁,但因情緒調節能力極差,行為極易失控導致意外死亡 (Accidental Death)。
  • 系統性風險指標(狼來了效應):反覆的自傷循環容易導致「第一線工作人員疲憊與冷漠」。心理師應適時介入,防止機關內部因疲勞而降低監控規格。
  • 處置建議:建議實施標準化的人格測量以輔助判斷。長期處置應採納辯證行為治療 (DBT) 技巧,增進個案的衝動控制能力與有效求助技能。

6. 應對策略與系統監控機制之啟動

當個案拒絕保證安全,安全責任必須立即由個案的「自我控制」轉變為機關的「系統監控」。這是一個不可討論的專業底線。

6.1 臨床溝通藝術:診斷性提問與面質

晤談必須在私密、安靜且溫和的環境下進行。心理師應運用「看破不說破」的技巧:

  • 給予正面面子 (Face-saving):「很多人在極度無助時,會希望透過激烈方式讓別人重視他的痛苦。你現在說想死,是不是也希望有人能注意到你的處境?」
  • 核心診斷提問:「當你做出這些行為時,你是真的想要結束生命,還是希望別人注意到你的痛苦?」

6.2 系統監控命令協定 (Command Protocol)

  1. 監控權力移轉:明確告知個案:「既然你無法保證安全,機關將會全面接管你的安全保護。」
  2. 空間與環境管理:移除舍房內所有可能成為工具的物品,並移至監視器無死角或易於巡視之舍房。
  3. 高密度監控:啟動每 15-20 分鐘一次的密集巡視;對極高風險者,強制指派專人進行一對一看護。
  4. 多學科聯防:橫向連結管教、教化與衛生科,並由精神科醫師介入評估是否需要強制藥物治療,以應對由憂鬱症或精神病症狀誘發的拒絕行為。

7. 結論:建立「寧可信其有」的專業防護底線

在面對不配合評估的受刑人時,心理師必須兼顧「專業同理」與「機關安全」。我們的核心操作原則是:「情緒上予以同理接納,行為上嚴格監控設限。」

當臨床數據模糊不清時,必須秉持「寧可信其有」的最高原則。我們不應強化受刑人的操弄行為,但更不能承擔任何一絲生命損失的風險。當個案無法保證自我控制時,系統性的外部監控便是保護生命的最後防線。透過動態的行為偵測與不妥協的安全標準,我們在保護生命的基礎上,尋求建立真實治療連結的動機。

Related Articles

© 2026 透早蕃砂 (Thàu-Tsá-Huan-Sua).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僅供衛教參考,不能取代專業醫療診斷。若有緊急心理困擾,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或撥打 1925 安心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