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伴關係(partnership):一起努力改變
MI是以協同合作為核心,它不是治療者對個案做些什麼,而是與個案一起做些什麼。伙伴關係摒棄了階層、專家主導的模式,即由專家診斷並開立處方,個案則被期待遵守醫囑。反之,MI將治療關係重新建構為協同合作的關係,即治療者提供行為改變和復原過程的專業,而個案則提供個人史、價值觀、優先事項和能力的觀點。他們共同組成一個團隊,並肩合作,探索矛盾心理,並找到前進的道路。
這種伙伴關係在成癮治療工作中具有深遠的意義,其個案在現行的治療系統中常常感到審視、評判或脅迫。例如,被法院裁定強制接受治療的個案,可能在接受治療時就預期到自己會被訓斥或羞辱。透過邀請個案共創治療場域,治療者可以卸下個案的防衛,同時表示對個案自主的尊重。諸如「我們可以談談…嗎?」或「今天你覺得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的話語來展現這種理念。即使是細微的選擇,例如,與個案平起平坐,使用反思性而宣告式話語,以及真誠地傾聽,也能強化個案是治療的完全參與者的訊息。
伙伴關係也意味著根據個案的準備情況來調整對話節奏,而不是過早設定目標,例如,在個案準備好之前就迫使他們戒除毒品,往往會導致他們抗拒或不合作。反之,治療者鼓勵個案自我探索,肯定他們的自主權,並持續關注繼續前進的時機。藉此,伙伴關係營造了為他們自主的氛圍,這是持久改變的關鍵因素。
二、接納(Acceptence):看見人應有的價值
在MI中,接納是有意的選擇看見並尊重個案的人性和價值,無論他們現在的行為、處境或改變意願如何。由歷史觀之,成癮治療充斥著道德評判,個案被貼上「操控」、「不配合」或「否認」的標籤。MI顛覆了這種觀念,它肯定所有人,包括嚴重物質使用障礙者,都值得擁有尊嚴、尊重和同情。
接納並非消極面對,而是包念四個交互作用的成分,引導治療者的心向(mindset)和行為。首先是絕對價值(absolute worth),堅信每位個案都具身為人應有的價值,並非因為他們停止使用藥物或滿足了社會期望,而僅是他們是人,這種立場對於那些深感羞恥或因反覆失敗或被拒絕而內化了恥辱感的個案尤其重要。其次是精準的同理心(accurate empathy),它更甚於同情,致力於深入理解和回應個案的生活經驗,他們的希望、恐懼、掙扎和衝突的慾望。透過反映性傾聽(reflective listening)和確認,治療者讓個案感受到被關注和傾聽,有時這是他們的第一次。
第三,接納個案就要支持個案的自主性(autonomy),即明確認可個案為自己選擇復原之路的最後決定權利和責任承擔。即使個案的選擇與治療者相逕庭,例如,繼續用毒、拖延治療或減害治療而非戒除,為個案的自主權應受到尊重。最後,肯定(affirmation)包括主動指出、關注個案的優勢和努力,無論這些優勢和努力多麼微小。認可個案帶著創傷生存的能力、度過每日的生活,甚至對使用毒品的矛盾心理,都能幫助個案重獲積極改變的能力。
接納並不意味著縱容有害行為,而是創造了一個安全關係的空間,讓個案能夠面對自己的行為模式,無需擔心受到譴責。這種安全感通常可催化自我探索,及最終實現自我導向改變的基礎。

三、關懷(compaasion):以個案的需求為中心
同理心是指準確理解他人感受的能力,而關懷則更進一步,它是一種積極致力於個案的福祉為優先並減輕他們的痛苦。在MI中,關懷意味著放下治療者的觀點,例如,快速「修復」個案、達成統合目標,或證明治療者認為的有效性,而是從個案的角度而言,全然觀注在當前個案最需要什麼。
關懷在成癮治療中特別有用,因為個案通常都有人際創傷。許多人曾遭受懲罰性治療經驗的傷害、被親人背叛,或被專業人士視為無可救藥。具關懷的治療者會展現出不同的態度,一種不帶批判、關心個案,讓個案確信自己的價值和潛能。這可以是個案尚未準備好停止使用時而忍受不適,或耐心地一起探索個案的矛盾心理,而不是急促地進行行動計劃。也可以是不羞辱個案的情況下,如實告知風險,並協助個案建立一個低痛苦未來的願願景。
例如,一位不顧嚴重的健康後果而繼續注射海洛因的個案,MI的對話為「聽得出來你很需要賴海洛因來幫助你度過一天,同時你又害怕它傷身。想戒又戒不掉,讓你為難,感覺很煩」。關懷可以降低個案在掙扎中的孤獨感,且對改變感到希望。很重要的是,能讓治療者感到踏實,而不會耗竭,因為它將焦點從控制結果轉移到支持個案自己的成長過程。
四、喚起(evocation):激發個案潛藏的智慧與動力
MI的第4個精神內涵:喚起,最與眾不同的特徵,即相信改變的動力早已存在於個案內心,並可以透過嫻熟的、富有同理心的對話激發出來。傳統模式通常認為成癮者缺乏自覺或不知道如何改變,因此依賴建議、勸說或面質來輸入動力。相較之下,MI則認為個案擁有自己的理由、價值觀和願望,這些可以透過對話來強化和展現。
在MI中,治療者的任務是透過提出開放的、喚起的問題、反思性傾聽以及強化個案的「改變話語」(change talk)來喚起動機,而非植入。這樣的做獲得研究的支持,研究結果顯示個案越表達他們自己的改變理由,就越有可能採取行動。相較於從外在視角(法律、醫療、家庭)探討改變的必要性,MI幫助個案了解改變對他們的重要性。例如,個案受到他人的壓力而戒酒時可能被問:「如果情況與現今不同,對你個人而言意味著什麼?」或者「想像一下自己想要過的生活時,有『渴酒』這件事,你覺得合適嗎?」
喚起也意味著與個案探索的矛盾心理而無任何擔心,治療者並非試圖「說服」個案改變,而是協助他們檢視當前行為的效益和成本,以及改變帶來的可能效益和擔心。透過這種方式,治療者幫助個案找到一條確實可行且持續前進道路,因為動力來自於他們內在的價值,而非外在壓力。這種內在動力是推動著他們持久復原的終極之力。
結論
這四個要素,夥伴關係、接納、關懷和喚起並非只是抽象的理想,而是可行的、可觀察的,貫穿MI實務的各個層面。它們塑造了治療者如何傾聽、提出哪些問題、如何應對阻力,以及如何在每一階段中尊重個案的自主權。在熟捻MI技術之前,治療者將這種精神融入他們的展現的態度是很重要的。在下一章中,我們將探討這四種種精神如何透過MI四個過程(參與、聚焦、喚起和規劃)得以體現,並引導個案能有技巧和有意地完成改變過程提供了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