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式晤談法」(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 MI)是以合作諮商及個人中心的方法,旨在增強個人動機和改變的決心。MI是由 William R. Miller 和 Stephen Rollnick 所創見,乃發覺傳統的直接面對和開處方的方法,這幾十年來在成癮治療中很常見,它往往會產生防衛、敷衍配合,甚至全面對抗。

 

一、什麼是動機式晤談?它與傳統採取的直接面對法或給予建議有何不同?

 
由歷史觀之,物質使用的治療者被訓練去直接面對否認、突破防衛,勸說個案「接受」他們有問題並接受治療。這種方法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卻隱含地假設用毒者缺乏自覺,且需要被告知該怎麼做,而往往忽略了因重大行為改變而來的矛盾和恐懼心理。遭受衝突的個案常常會感到羞辱、被壓抑或被迫,這些情緒可能會侵蝕信任,增強防禦心理,甚至強化他們濫用藥物來對抗不適或反抗情緒。
相較之下,MI 對「改變」建立一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即當人們感到被傾聽、被尊重和被支持去發覺個人改變的理由,更可能採取行動來改變。 MI 將動機概念化為,其非個案所缺乏的固定特質,而是一種動態的、人際狀態,可以透過熟練、同理心對話來激發和強化。 MI 不會與阻力爭論,MI以開放的態度,透過探索個案自身的目標、價值和矛盾心理來化解抗拒,而不是與之對抗。治療者的角色不是開藥方,而是主導對話來引出個案的自覺和意圖。這種非對抗性、支持自主的方法在許多研究顯示、提高參與度,並帶來更持久的行為改變,這些結果在物質使用障礙的治療中尤其重要,因為內在動機是復原的關鍵預測指標。
 

二、為什麼成癮者常常對改變感到矛盾

 
矛盾心理是對改變同時存在二種相反的感受,不僅在成癮中很常見,它幾乎無所不在,理解和處理矛盾心理是有效成癮治療的基石。對許多個案來說,物質使用已經與他們的認同、因應策略和歸屬感深深交織在一起。酒精或毒品可能是他們唯一可依靠的緩解情緒痛苦、創傷、孤獨或壓力的來源。同時,大多數人都清楚地知到物質使用對他們的健康、人際關係、工作和自尊造成的傷害。這樣的衝突常常會引發的內心痛苦的掙扎,一方面要戒癮,另一方面卻眷戀毒品帶來的舒適感,或有非用不可之感。重要的是,這並非傳統模式所說的不過是「否認」或「缺乏自覺」,它反映出個案對放棄某種東西而生的真實且可被理解恐懼。儘管代價高昂,但卻是他們賴以生存的東西。
神經生物學進一步複雜化了這個情況,長期物質使用會改變大腦中酬賞、動機和自我控制有關的迴路,讓人對戒除毒癮感到氣餒,是否實現變為不可能。這些變化會削弱延宕滿足、忍受痛苦的能或降低停癮的期待。社會和環境因素,例如,貧窮、污名化、居無定所或無止境的創傷,同樣強化改變難以實現或不安的感覺。然而,即使在深刻的矛盾心理之中,大多數個案仍然至少懷抱著對美好生活的渴望。他們可能間接地表達這種渴望,或出現短暫的「改變話語」(change talk),例如,提及對健康的擔憂、渴望與家人修復關係或遺憾錯失良機。 MI 將矛盾心理視為改變的一個正常、預期的階段,而不是改變的障礙。在不帶任何評判或壓力,請個案開放地探討他們矛盾心理的兩面,治療者創造了一個空間,讓個案可以開始解決衝突並朝向一條有希望又有意義的道路前進。
 

三、同理心、夥伴關係和自主性如何建立信任並減少阻抗

 
MI的核心是以同理心、夥伴關係和個案自主為特徵的治療立場—這些要素共同促進信任、參與度與內在(intrinsic)動機。 MI中的同理心不僅僅是溫暖或友善,它更是主動、受過訓練的作為,以深入了解個案的經驗,並以清楚且明確地回應個案的感受、想法和價值。當個案感到不帶批判地被理解時,他們的防衛心通常會減弱,自始可以更開放地探索內在的矛盾。反之,當個案感到被評判或壓迫時,往往採取封閉、退縮或抗爭以維持現狀—這些行為有時會被誤解為「否認」或「抗拒」。 MI將這些反應重新界定為對威脅或誤解的正常反應,並教導治療者以反映性傾聽(reflective listening)和好奇心來回應,而不採取直接面對的方式。
夥伴關係同樣重要, MI摒棄了治療者為「修復者」(fixer)、將個案視議被動的接受建議者的等階層模式。反之,MI 將治療者和個案在探索之旅中視為平等的夥伴關係,雙方提供必要的專業見解,治療者了解改變的過程,而個案則是對個人生活、優先事項和價值最清楚。這種夥伴關係降低了權力失衡,並建立了一種合作意識,研究發現這可以提昇個案對治療過程的參與和投入。尊重個案自主意味著確認個案有權力、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做決定。尊重個案自主性絕非過度縱容或容許不作為,而是有助於個案能掌握自己的決定權,增強他們的自主意識和改變的信心。當治療者體現同理心、夥伴關係和尊重個案自主時,就就能營造一種具治療性的氛圍,減少抗拒,強化工作同盟(working alliance),並解鎖個案的內在動機,使改變更可能發生,也更續久。
 
 

結論

 
動機式晤談提供了一種尊重的、實證基礎的治療取向,有別於傳統的直接面對法,根植於對矛盾心理改變的自然過程的認知,個案掌握著復原之鑰。透過對成癮的特有的挑戰,包括深層的矛盾、神經生物學的變化及個案面臨的社交障礙的了解,經由對個案同理心、建立夥伴關係及對自主性的支持,治療者可以強化信任感、解鎖動機。動機式晤談法的精神不僅僅是一套技巧,而是與個案共處一地,尊重他們的尊嚴、激發優勢,並引導個案做出更有意義的選擇。在下一章中,我們將深入探討MI的核心原則和技能,探索動機式晤談法如何具體的實踐,以幫助個案進一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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